孫榮煒
在工業自動化領域,壓力變送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具備將壓力信號轉換為標準電信號并輸出的能力,從而為生產流程的監測與控制提供精確的數據支撐。然而,在壓力變送器的開發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一系列法律規范,以確保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靠性。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要求
( 一)安全性
壓力變送器應無危及人身與財產安全的不合理隱患,有國標或行標時須嚴格遵守,例如:在易燃易爆氣體環境下使用的壓力變送器,必須具備相應的防爆功能。
(二)使用性能
產品應具備其應有的使用性能,已說明瑕疵的除外。例如:壓力變送器的測量精度、穩定性及響應時間等關鍵指標,均需滿足用戶在具體應用場景中的需求。
(三)符合明示標準
產品須符合自身或包裝明示標準,與說明書、實物樣品所呈現的質量狀況一致。例如:產品說明書中所規定的測量范圍、準確度等級、輸出信號等參數,壓力變送器應與之相符。
(四)產品標識及包裝要求
1.標識內容
l 檢驗合格證明:產品需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形式有合格證書、標簽,或在產品、包裝、說明書上蓋合格印章、標 “合格” 字樣。l 基本信息:需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l 產品特性:根據產品特性與使用要求,必要時應標注產品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等信息,限期產品則要在顯眼處標明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或失效日期,以幫助使用者明確關鍵內容,保障使用的合理性與安全性。
l 警示標志與說明:若產品使用不當或危及人身財產,需設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說明,以預先警示使用者可能的風險,防止因誤操作引發不良后果,保障使用安全,減少潛在危害。
2.包裝要求:對于易碎品、易燃易爆物、有毒及具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產品,以及儲運有特殊要求(如不可倒置)的產品,其包裝必須達相應標準。依照國家規定設警示標識與中文警示,標明儲運注意事項。
(五)禁止行為
1.淘汰產品: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如某些已被認定能耗高、性能差的壓力變送器型號,禁止繼續生產。
2.假冒偽劣:嚴禁偽造產地、廠名等信息以及質量標志,不準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及用不合格品充合格。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相關要求
(一)生產資質與許可范疇
1.許可證要求:按照《市場監督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42號)的規定,若計量器具未被列入《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則無需進行型式批準。
2.產品考核方面:依照《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針對那些不在《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中的計量器具,生產者有權基于自身實際需求,自主選擇并委托具備相應專業能力與技術水平的技術機構來開展型式試驗 工作,以此保障產品質量與計量準確性。
(二)計量單位與標準方面
1.法定單位使用:應采用法定計量單位,禁止制造、銷售和進口非法定計量單位及禁用計量器具。
2.檢定系統與規程:計量檢定工作務必遵循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來開展,同時要嚴格執行計量檢定規程(JJG882-2019 壓力變送器)。
(三)產品質量與檢定方面
1.質量合格保障方面:生產企業有責任對其所制造的壓力變送器開展檢定工作,以此確保產品的計量性能達到合格標準,并且針對合格的產品出具相應的合格證明文件。
2.強制檢定范圍:對于處于強制檢定范疇內且應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領域的計量器具,必須按照規定流程申請檢定工作,一旦檢定未達標,則禁止投入使用。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要求
(一)安全保障方面
1.確保產品安全可靠:壓力變送器應消除危及人身與財產安全的不合理風險,在正常及可預見的不當使用情境下,均不會損害使用者權益。例如:外殼需有充足強度與絕緣性,內部電路設計應契合安全規范,杜絕漏電、短路等安全隱患引發事故。
2.提供安全說明與警示:針對壓力變送器可能給人身、財產帶來安全隱患的狀況,必須向消費者予以如實說明與清晰警示。例如:在產品說明書里需標明使用注意要點,諸如壓力界限、勿在易燃易爆處不當使用等;特殊應用場景下潛在風險亦要詳盡告知。
(二)信息提供方面
1.保證產品信息真實全面:消費者依法享有知曉所購、所用商品真實信息的權利。因此在壓力變送器開發進程中,應保障其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售后服務等信息精準且完整。
2.避免虛假宣傳與誤導行為:嚴禁以夸大壓力變送器性能、功效或給出不實承諾等手段誤導消費者。例如:宣傳資料虛報產品精度遠超實際水平,這屬于虛假宣傳行為,會損害消費者權益,破壞市場誠信環境,擾亂正常經營秩序。
(三)公平交易方面
1.保證產品質量合格:壓力變送器應符合在產品或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以及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確保消費者獲得質量保障,開發者不能以次充好,將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推向市場。
2.制定合理價格方面:產品價格應合理公平,與產品的性能、質量、成本等相匹配,不得利用市場優勢地位或信息不對稱,對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或牟取暴利。
(四)售后服務方面
1.建立售后服務體系方面:開發者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包括產品的安裝調試指導、使用培訓、維修保養、故障排除等。在開發過程中,要規劃好售后服務的內容和流程,確保售后團隊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和資源。
2.履行售后承諾方面:如果在產品說明書或銷售合同中承諾了一定期限的質保、退換貨政策等,開發者必須嚴格履行這些承諾,不能以各種理由推諉或拒絕履行售后義務。
(五)尊重消費者權益方面
1.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方面: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或使用特定的壓力變送器,應允許消費者自主選擇產品品種、規格、型號等,尊重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的自主決策權利。
2.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方面:如果在產品開發過程中有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情況,如:消費者的聯系方式、使用需求等,必須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嚴格保護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濫用等侵犯消費者隱私權的行為。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相關要求
(一)新穎性方面
1.研發前全面檢索分析國內外壓力變送器相關技術,像專利文獻等,保證成果與現有技術有實質差異。例如:避免采用已有的類似高精度測量結構,若借鑒則需顯著創新。
2.詳細記錄研發全程信息,如實驗數據、設計思路等,作為新穎性證據。
(二)創造性方面
1.技術方案要有足夠創新,如:采用新測量原理、獨特結構或創新信號處理法,使產品在多方面有顯著提升。
2.申請專利時與現有技術詳細對比,突出自身優勢與創新點。
(三)實用性方面
1.技術方案可實際實施,通過實驗驗證測試確保可行性與穩定性,需在不同環境能正常工作且結果準確。
2.明確闡述技術帶來的有益效果,如:提效率、降成本等。
(四)申請時機方面
1.成果具備條件后盡快申請,遵循先申請原則。
2.申請前避免提前公開成果,防止破壞新穎性。
(五)侵權規避方面
1.堅持自主研發,不抄襲、不模仿,合法參考并改進。
2.定期檢索分析專利,了解布局動態,及時規避侵權風險,必要時調整方案或尋求合作授權。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相關要求
在壓力變送器開發中,應考慮生產過程對環境的影響,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例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等進行合理處理和處置,使其符合國家或地方的環保排放標準,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
壓力變送器開發過程中,嚴格依照相關法律規范開展壓力變送器開發工作,不僅能保障產品的合規性與市場競爭力,還能促進工業自動化領域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為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并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奠定堅實基礎。